缅甸《金凤凰报》:走进二十大新闻中心 感受中国媒体融合发展成就******
中新网10月15日电 据缅甸《金凤凰报》报道,10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新闻中心正式启用,新闻中心主功能区设在北京梅地亚中心和北京新世纪日航饭店。10月14日,缅甸《金凤凰报》特约记者探访了位于新世纪日航饭店的二十大新闻中心。
10月15日,外国记者在二十大新闻中心记者工作区忙碌。 缅甸《金凤凰报》特约记者 李冰 摄走进新世纪日航饭店一楼大堂,可以看到“热烈欢迎中外记者朋友采访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的醒目标语,旁边悬挂着中国结。记者们纷纷举起摄影机、手机在这里录制报道内容。
在融媒体体验区,屏幕滚动播放着《我们的新时代》《践行嘱托这十年》等反映中国十年变革的纪录片、视频作品。多模态新闻信息采集“机器狗”、XR沉浸式演播室、冬奥会动作智能分析系统“AI时间切片”等新科技展示,呈现十年来中国媒体融合发展成就,吸引中外记者驻足体验。
“喜迎二十大 讴歌新时代”打卡机是最有人气的地方之一,中外记者排队在此拍摄照片,打印定制纪念卡,留下美好瞬间。
新世纪日航饭店设立的记者工作区,设置了200个工位,配备网络端口和部分公用电脑,实现5G无线网络覆盖,不少记者正在忙碌地进行报道工作。在记者工作区外一角,整齐地摆放着介绍“一带一路”、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内容的多语种书籍资料,供记者前来取阅。
在三层的世纪厅,工作人员正在测试网络信号。10月15日下午,这里将成为中共二十大新闻发布会的分会场,中外媒体记者将在此通过视频“连线”参会。这将是中共二十大召开的首场发布会,备受中外记者瞩目。
10月15日,外国记者在二十大新闻中心(新世纪日航饭店一楼大堂),录制报道内容。 缅甸《金凤凰报》特约记者 李冰 摄即将召开的中共二十大受到世界瞩目,共有约2500名境内外记者报名参加大会采访报道工作,其中港澳台记者约150名,外国记者约750名。
值得注意的是,新世纪日航饭店一层还设有外币兑换机,泰铢、菲律宾比索,在这里都可以兑换人民币。
让中外记者亲眼所见、亲耳所闻,中国正以交流、互动的形式,向世界讲述真实的中国故事。(完)
拒不支付职工工资284万元获刑两年******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李文晋 付屹 “企业应严格执行员工薪酬制度,遇到困难了,应及时与员工沟通,避免劳动争议纠纷给企业及员工带来不必要的讼累。”1月7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了解企业所需所求,并针对企业岁尾年终常见的劳资纠纷以案说法,引导企业规范员工薪酬等相关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在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中,被告人杨某被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2022年12月24日,许昌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据悉,2020年5月12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职工李某等人向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劳动监察大队立案后,于2020年5月14日对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实际控制人杨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10日内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 收到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后,被告人杨某作为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的实际控制人,在有能力先行支付部分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下,仍拒不支付,并于2020年5月19日至6月1日期间,先后安排其公司出纳将公司资金用于支付体检设备CT机余款、购买体检试剂及支付水电费等。 立案后,迫于压力,被告人杨某于2020年6月12日至14日向被拖欠工资的职工支付报酬11万余元。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欠发228名职工13个月工资共计284.75万元。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人社部门向其下达了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在有能力先行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的情况下,拒不支付228名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建安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时,杨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建安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遂作出判决。 2022年10月30日,一审宣判后,杨某不服,上诉至许昌中院,其辩护人辩称,本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事实轻微、社会危害性低,不应以此追究上诉人杨某的刑事责任。 许昌中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杨某作为公司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所拖欠公司员工的工资承担清偿责任。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刑法明确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承办法官介绍说,劳动报酬的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债权,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其他普通债务时,具有优先清偿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